環保署規定5月開始,民眾自備杯子到冷飲店,每購買一杯,店家都應該提供1到3元不等的折價,不過上路4個月,一些問題開始浮現!首先有民眾踢爆,如果把2杯飲料裝在1個大環保杯裡,照理應該可以折抵2次,也就是6元,但部分店家卻只折扣一次3元;接著還有民眾發現,就連自備什麼杯子都有限制,喝完的免洗杯,按環保署規定只能丟掉,如果想廢物利用,到冷飲店裝飲料,卻無法享有折抵。
連鎖冷飲店員:「要確定一下說,是不是可以帶用過的(免洗)杯子,我要問問公司。」
自備杯子到飲料店消費,要求折扣卻被拒絕,經過一番交涉,業者才有條件提供優惠。記者:「我也是自己帶一個杯子,也是可以裝,而且這是你們自己的(免洗)杯子。」
就算是同一家冷飲店提供的杯子,想重複使用卻被打槍,先別怪業者,因為環保署就是這麼規定,條文明訂,民眾自備飲料杯就可以享優惠,但這個飲料杯不能是免洗杯,就算杯子乾淨沒破也不行,原因就在環保署堅持,免洗杯只能用一次,再用怕不乾淨或不耐用,但就算是洗乾淨的環保杯,還是可能碰到這種情形。
冷飲店員:「不好意思,只能扣3元哦。」記者:「可是我不是買2杯?就應該是扣2次?」冷飲店員:「沒有沒有,它是以(環保)杯子算。」
店員堅持拿1個環保杯,就折1次3元,不管容量多大、裝多少,也就是說,1個大環保杯,裝了2杯小紅茶,原本應付店家40元,但買1杯折3元,得折6元才對,但看這張發票,店家卻只給1杯的折扣3元,全因為這2杯紅茶,裝在1個環保杯。
連鎖冷飲店業者:「看你買幾杯,就是折幾杯的錢,這是沒有任何異議的,我覺得可能是在口頭訓練上面,我們把它當成一個slogan(標語),一杯折3元,一杯折3元。」
業者承認疏失,消費者可以憑發票要求補齊折扣,而根據民眾投訴,其他連鎖咖啡店或冷飲店也有類似情形,環保署將展開秘密稽查,違規業者將按廢棄物管理法,處6萬到30萬罰款,店家對折扣規定並不完全了解,加上民眾不知道連自備的杯子都有限制,簡單的垃圾減量,做起來卻好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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