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太麻里鄉泰和村北橋十六戶民宅被台東林管處以占用林地為由,限期本月底拆屋還地,居民則稱落地生根逾四十年,怒斥林務局一紙行政命令就要他們無家可歸!

聚居在北橋、太麻里曙光園區附近保安林地的十六戶村民,多為隨國民政府來台的老榮民及妻小和後代,自八八災後就接續收到林務局來文,依「違法濫墾、濫建地區,鼓勵人民配合返還林地,拆除濫墾、濫建執行計畫」,要求於本月底前拆屋還地。

一生血汗即將化為烏有,居民透過多方管道求援無效,只能在家門前及牆壁上拉起白布條,或揮毫表抗議。「逐我居民,無法安居,何處是我家,如何樂業!」、「四十年居住地,水電費都繳了,被控非法佔地!」、「救救我們,何去何從?」

居民王萊民說,現有住家和土地,是高齡九十歲的父親在太麻里向人購地買房,至今已逾四十年,當時的時空背景,任誰也無法料到會買到保安林地。王萊民說,左鄰右舍在此安居近五十年,甚至更久,如今卻被迫面臨拆屋還地的下場,教人如何嚥得下這口氣。

住在這裡的親朋好友,有戶籍、有門牌也有水電,但沒想到繳了四十年的水電費,才來文告知住了半世紀的房子是違建,希望相關單位伸援,幫助他們守護家園「就地合法」;倘若一定要收回,也應擇地建蓋永久屋,供大家安身立命。

林管處:請民眾提出設籍證明

台東林管處知本工作站指出,收回保安林地約十二公頃,倘若居民依規定提出民國五十八年五月前,就已在當地設籍居住,期間也未轉讓的證明,就能合法取得用地,但十六戶中多數不符資格,才會鼓勵配合返還,並按面積編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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