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去年六月在嘉義縣溪口鄉犯下三死一傷縱火案的七十六歲老翁郭旗山,因一審僅判處無期徒刑,引發家屬不滿,率眾前往嘉義地方法院抗議後,台南高分院二度審理均認為對方個性乖戾,日後一旦假釋出獄,恐重施故技釀成更大悲劇,因此改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一審本以郭男犯後頗具悔意,且無期徒刑可讓受刑人終生受良心譴責及失去自由之痛苦,懲罰更嚴苛於死刑為由,饒他一命;但二審、更一審卻指出,被告審理期間,仍對倖免於難的被害家屬揚言「我沒燒死你,我不甘願,有機會要再報復你」,顯然毫無悔意,已達「逆我者亡」的程度,如判無期徒刑,將來恐將釀成更大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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